隨著移動支付的普及,現金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少,微信、支付寶成為支付的主流。
支付寶微信支付為非現金支付方式
稅務總局所得稅司何冰在對《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基本概念解析第九條采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中說到:《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六方面資料中,第三項必備資料為“采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在對方法律主體消失或者處于“停滯”狀態的情況下,現金方式支付的真實性將無從考證,為此《辦法》對支付方式作出了限制性規定。采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是一個相對寬泛的概念,既包括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各類支付憑證,也包括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賬單或支付憑證等。
微信、支付寶做賬新標準
微信、支付寶轉賬的記賬科目——其他貨幣資金(下設微信和支付寶二級明細)其他貨幣資金是指企業除現金和銀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種貨幣資金,即存放地點和用途均與現金和銀行存款不同的貨幣資金。包括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和存出投資款等。此外,還應注意微信或支付寶會有手續費產生,發生時計入財務費用-手續費。提醒注意是,原始憑證可以將收款、付款截圖、相關的賬單或是明細打印出來,以便備查。
轉賬手續費的問題
假如我收入100塊,開了100塊的發票給客戶,實際到賬是99.9元,還有0.1元的微信扣的手續費是沒有原始憑證,如何做賬?開發票(這里不考慮稅了)借:應收賬款100貸:主營業務收入100收到錢借:銀行存款99.9借:財務費用——手續費0.1貸:應收賬款100如果想再正規一點,可以在憑證后附一個文字說明,說明微信扣手續費,金額較小無法取得外部證據,特此說明,再讓領導簽名批一下即可。
很多企業為了方便,會通過微信或者支付寶支付貨款,甚至是給員工發工資。一些個體商戶收款的時候直接掛上自己的收款二維碼,這些在我們普通人眼里理所應當的事情,從稅務層面去理解的話,可能存在偷稅漏稅的嫌疑!
1、增值稅增加,有偷稅漏稅風險
對一般納稅人來說,通過微信或者支付寶收付款,如果對方無法準確填寫發票上的銀行賬號等信息,就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導致的結果就是不能進行抵扣,增值稅應納稅額增加。如果通過自己的個人微信或者支付寶收取貨款的時候,沒有及時入賬申報增值稅,那么企業就存在偷稅漏稅的嫌疑,容易被稅局重點關注。2、企業所得稅增加,大概率被稽查
如果企業通過微信或支付寶轉賬支付貨款,或者給員工發工資而未申報個稅,可能會導致無所支付的相關款項無法在企業所得稅申報時進行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也會相應增加。且微信、支付寶轉賬的收入無法在對公賬戶收入中體現,稅務機關可能會認定企業故意隱瞞收入、少報收入,從而重點稽查。
3、員工離職,企業仲裁風險
法律規定,公司強制為員工繳納社保,通過個人微信賬號發放員工工資進行“避稅”的措施將會受到嚴格遏制。如果員工離職以后,以公司沒有繳納社保或者沒有從公戶發工資為理由跟企業進行仲裁。企業是需要進行賠償和補稅的。最后,我們來看日常必備的“微信紅包”該怎么進行稅務處理! 企業給員工發微信紅包與任職受雇有關,按“工資、薪金所得”所得,適用3-45%的超額累進稅率,由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企業派發給其他單位個人的中獎性質的紅包按“偶然所得”代扣個稅,稅率20%,由派發紅包的企業代扣代繳,可以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企業派發紅包委托第三方發紅包由外包支付方代扣個稅。
企業派發的且用于購買該企業商品(產品)或服務的非現金網絡紅包屬于企業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折扣、折讓(不區分是否發放給本單位員工),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包括各種消費券、代金券、抵用券、優惠券等,以及個人因購買該企業商品或服務達到一定額度而取得企業返還的現金網絡紅包。個人之間派發的現金網絡紅包不屬于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應稅所得,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公司寶小貼士老板私下微信給我發放紅包作為獎勵,我還需要繳納個稅嗎?疑問:我們公司是私人企業,人也不多,老板挺會用人,我們經常收到老板用微信給發放的紅包作為日常獎勵,每次雖然不多,但是次數多,因此每個月紅包有時高達幾千元,我主要是問一下,這些紅包所得我們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答復:個人之間派發的現金網絡紅包,不屬于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應稅所得,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提醒:①若是企業給員工發微信紅包按“工資、薪金所得”所得繳納個稅,由企業代扣代繳。②企業派發給社會上個人的中獎性質的紅包按“偶然所得”代扣個稅,稅款由派發紅包的企業代扣代繳20%,可以根據相關合法憑證按規定在稅前扣除。③應納稅額不足1元免征個稅,換成“偶然所得”就是“5元”及以下紅包免征個稅。公司寶財稅系列產品:通過稅務專家和智能診斷技術,對企業財稅數據進行分析,篩查交易處理、會計處理、稅務處理中的違法風險點和存在的納稅缺陷,并提供風險應對改進建議及相應咨詢服務,協助企業改進其運營能力。幫助企業規范稅務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稅務成本,有效控制和防范稅務風險,進而實現企業涉稅統一管控。
風險評估是通過發票風險評估、增值稅風險評估、所得稅風險評估、其他稅費風險評估、供應商及客戶風險評估五部分對企業財稅狀況進行綜合評估。?在風險評估中風險點分析是通過包含進項發票風險、銷項發票風險、虛列成本費用風險、供應商等,評估企業各類型指標的評估數量、異常指標數據量,企業能夠更直觀的發票異常指標。?依據金三系統和稅務稽查系統的七個專項及77個總指標對企業經營及財稅方面的風險進行全面評估,針對某一項下的各個指標,給出客觀風險分析,詳細了解企業風險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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