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投資成立公司,最開心的莫過于是公司實現盈利,可以從中分回紅利。或者說,公司賺了錢了,股東可以分紅,具體如何確實公司的可分配利潤,估計有部分人不是很清楚的。
有小伙伴也遇到類似的疑問,問公司的可分配利潤如何確定,錢沒收回該怎么分紅?咱們今天就來聊聊這事。
公司的的可分配利潤如何確定?自己的地盤,自己做主。錢沒有收回來怎么分?不分錢可以以其他等價的物資分配也是可以的。
既然談的是"可分配利潤",自然是當年實現正利潤,而且還是按規定繳納了企業所得稅及提取了法定公積金等。當年實現的利潤是500萬元,繳納125萬元的企業所得稅,然后按凈利潤提取法定公積金,比如10%,即凈利潤375萬元的10%,為37.5萬元。剩下的337.5萬元就是可分配的利潤。簡單來說,這337.5萬元可供股東們自行分配。
至于說真正分紅嘛,當然還得按相關規定進行決議,據此進行分配。大型的企業,相對而言,這點應該較為規范,因為公司的章程對此有約定,股東照章決議,執行即可。小一點的公司,走走形式,開個會也可以將相關利潤分配事宜確定。實在不懂,自行上網摸索相關的模板也行。
另外,錢未收回來的問題。也不是什么問題,決議歸決議,分配歸分配。通俗來說,決議是說,分配是做。先說再做,沒有錢叫"光說不練"。作決議時,有錢沒錢,大家都清楚。正常情況下,也會對此有所考慮。
如前如述,可分配利潤300多萬,實際沒有那么現金,一定要將此利潤分完,要么等錢收回來再分,要么分配其他等值的資產,具體就很多了,比如商品、汽車、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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