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票跨年可以作廢嗎
答:增值稅發票跨年不可以作廢.
增值稅發票跨年怎樣作廢
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二十條 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
(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因此,跨年發票不符合作廢條件.
根據本規定第十四條 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按照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程序處理.接下來就一起開始看‘【公司稅務】探討增值稅發票跨年可以作廢嗎’不了解的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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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發票跨年可以紅沖嗎
增值稅發票可以隔年紅沖,但是在六個月以內,不能超過認證期和沖紅期.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規定:
第十四條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以下簡稱《申請單》,附件3).
《申請單》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經認證結果為"認證相符"并且已經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一般納稅人在填報《申請單》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經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的公司稅務,一般納稅人在填報《申請單》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因此,超過認證期專用發票,不能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可以開具紅字發票.
增值稅普通發票跨年退回
退回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超過一年的,可以到地稅局讓其重新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增值稅普通發票,是將除商業零售以外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入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和管理,也就是說一般納稅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等,俗稱"一機多票".公司稅務
分二種情況分別處理:
一,你單位所開的發票對方已經認證并抵扣的,可由你單位出具同意退貨證明,由購貨方向國稅局申請紅字發票,你單位憑收到的購貨方稅務機關出具的紅字發票通知單開具紅字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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