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發票備注欄怎么寫
國家稅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9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發票時應將起運、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填寫在發票備注欄,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接下來就一起開始看‘【梅州坂田代理做賬平臺】教您運輸發票備注欄怎么寫?’想學習的朋友一起來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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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服務開具發票必須備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停止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9號)規,增值稅梅州坂田代理做賬平臺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發票時應將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填寫在發票備注欄,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其中鐵路運輸企業受托代征的印花稅款信息梅州坂田代理做賬平臺,可填寫在發票備注欄中。
鐵路運輸企業受托代征的印花稅款信息必須備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9號規,鐵路運輸企業受托代征的印花稅款信,可填寫在發票備注欄。
運輸發票備注欄上不填起始地就算不合格嗎
2007年9月1日后開具的運輸發票備注欄上如不填寫起始地,則不合格。
自2007年9月1日起執行的《關于新版公路 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有關使用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101號)規,準予計算增值稅進項稅額扣除的貨運(僅指本通知規定的),發貨、收貨、起運地、到達地、運輸方、貨物名、貨物數量、運費金額等項目填寫必須齊全,與貨運上所列的有關項目必須相符,否,不予抵扣。
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使用新版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67號 ),備注欄可填寫起運地、到達地和車(船)號等內容。
因此,如納稅人取得2007年9月1日前開具的新版運輸上備注欄沒有填寫起運地、到達地和車(船)號等內容仍可申報抵扣;如納稅人取得2007年9月1日后開具的新版運輸上備注欄沒有填寫起運、到達地和車(船)號等內容按國稅發梅州坂田代理做賬平臺[2007]101號文規定不可以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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