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設立公司的時候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而股東出資就是其中之一,股東的出資就是公司的注冊資本,而公司是可以增加股東的。員工入股現在老板的公司,應該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網友咨詢:
請問,入股我現在老板的公司應該注意的事項?
解答:
在決定入股一個公司之前,需要弄清楚這家公司的管理機構的設置、財務狀況、盈利狀況、經營狀況、稅費的繳納、對外負債;公司的股權頒布,公司經營和管理中是否存在一股東獨大或者實際操縱公司;公司有無違法經營或者有無應付的行政處罰;公司有無正在被強制執行或者正在訴訟的案件等等重要的問題。如果這些問題有一個存在,您的入股將存在非常大的風險,可能得承擔更多的責任。
補充: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五條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2.簽訂入股協議這塊,需要注意的有以下幾點:
(1)投資的形式(是借貸還是入股),如是借貸,要考慮行業風險溢價,提高資金的回報率。如果是入股,注明占公司股份的多少,注明相關的權利和義務;(2)清楚公司破產時償債的優先次序;(3)對公司現有資產的限制(不得隨意用于抵押貸款,不然到時候破產時的投的錢一分錢也拿不到);(4)規定管理層的責任義;(5)規定月度或年度財務公開;(6)入股后是否參與經營和監管;(7)利潤的分配;(8)股份退出機制合同一定要細,這樣才不容易產生糾紛。
總結:
所謂員工入股,系指企業提供各種有利條件,使員工取得所屬企業的股票而成為企業的股東。由于股權代表著損益的負擔,員工愿意承擔企業經營成敗的風險,惟員工入股僅適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要讓員工一起來承擔運營風險,不過只需要參與年終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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