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日韩一二三区,91久久国产综合久久,欧美寡妇性猛交xxx免费,欧美高清性xxxxhd

歡迎光臨正穗梅州財稅服務網 移動應用 微信關注 聯系我們 聯系客服
服務熱線

公司注冊

所有權保留的買賣合同(解答所有權保留適用于不動產嗎)

發表于 2022-08-31
文章導讀:在商事買賣合同中,所有權保留制度是一項重要的制度,基于所有權保留約定,賣方在收到全部買賣價款前,取得以所有權為基礎的擔保,其債權的實現增加了充分的保障,買方則可以先行對貨...
一、問題的提出
所有權保留的買賣合同(解答所有權保留適用于不動產嗎)

在商事買賣合同中,所有權保留制度是一項重要的制度,基于所有權保留約定,賣方在收到全部買賣價款前,取得以所有權為基礎的擔保,其債權的實現增加了充分的保障,買方則可以先行對貨物享有占有、使用的權益,并享有在未來取得貨物所有權的一種期待權利,這種利益平衡的機制,使得這個制度一直在商事買賣中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本公眾號上一篇文章《疫情時代,擔心貨款收不回怎么辦?所有權保留來幫您……》中,已闡述了所有權保留制度的優勢、特點和適用的條件等。但也應該看到,所有權保留制度本身也存在著與生俱來的局限性,賣方雖然可以依據合同約定主張所有權保留權利,但常常會受到來自買方和第三人的妨礙。其中與所有權保留行使沖突最突出的就是第三人善意取得制度。由于第三人善意取得制度的妨礙,使得賣方順利主張所有權保留常常遭遇重重困難。

 


二、所有權保留與善意取得沖突產生沖突的原因

所有權保留與善意取得制度的沖突,最明顯的體現,就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6條和第35條的規定,該解釋第35條第1款的規定:“當事人約定所有權保留,在標的物所有權轉移前,買受人歡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出賣人造成損害,出賣人主張取回標的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三)將標的物出賣、出質或者作出其他不當處分的”。又根據該解釋第36條第2款規定:“在本解釋第35條第1款第(3)項情形下,第三人依據物權法第106條的規定已經善意取得標的物所有權或者其他物權,出賣人主張取回標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從《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5條和第36條可以看出,在賣方與買方約定了所有權保留,且買方尚未付清全部買賣價款前,賣方發現買方已經將買賣標的物作出出賣、質押、抵押或者出租等處分行為時,賣方自然可以主張所有權保留權利,要求取回買賣標的物;但如果第三人已經與買方完成交易,且屬于善意取得的第三人,出賣人的權利主張就會遭到阻卻,出賣人的權利就可能落空,這就是所有權保留與善意取得制度之間最激烈、最直接的沖突。所有權保留與善意取得制度產生沖突的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其一是所有權保留制度本身的局限性;其二是善意取得制度與所有權保留固有的價值沖突;其三是典型物權與非典型物權的優先性沖突。

(一)所有權保留制度本身的局限性

在《疫情時代,擔心貨款收不回怎么辦?所有權保留來幫您……》一文中,闡述了所有權保留的特點。在所有權保留的特征中,存在所有權保留本身的局限性。

1.所有權保留是根據買賣雙方在買賣合同中作出的一項約定安排,是約定性的權利,僅僅對買賣雙方有法律約束力,不能對抗外部第三人,不具有對世效力。外部第三人無法看到買賣雙方的合同,無法知道雙方買賣交易的實際履行情況。

2.所有權保留是附條件的新型擔保,屬于非典型擔保,它是根據雙方約定設立的準物權,與根據物權法、擔保法規定而設定的所有權、擔保物權等其他物權有很大差別。所有權保留在買方付清75%的買賣價款以后,賣方就不得再要求行使所有權保留權利;在賣方要求行使這個權利前,還沒有成為一項獨立的物權,也就是說,在買賣雙方約定所有權保留時,所有權保留還沒有成為一項獨立物權,只是未來可能成為一項準物權。與此形成對比的是,擔保物權、所有權等典型物權,自設立之日起就成立了。

3.所有權保留欠缺公示性,無法辦理權利公示登記,第三人無從得知標的物的實際權屬狀態,賣方雖保留所有權但買方實際占有標的物,所有權與占有分離,賣方失去了對標的物的控制占有,這些特點是這一制度本身的局限性。

(二)善意取得制度與所有權保留固有的價值沖突

所有權保留制度的經濟價值功能體現為是一種信用經濟,買方先占有使用標的物,而后再付清全部價款,它實際上以接受買方信用的方式來獲取融資。所有權保留相對于傳統的抵押、質押和保證等擔保方式而言,省去了尋找合適的擔保物、擔保人、擔保登記的環節和手續,極大地便利了商業交易的快捷高效進行。其次,所有權保留制度較好地體現了權利分配的均衡性,買賣雙方基于買賣合同約定,賣方保有對標的物的所有權,在買方付清價款前,仍享有所有權人的地位,買方若不履約,賣方可以取回標的物,并有權排除第三人對標的物的損害;買方可以先占有使用標的物,并享有對標的物所有權的期待權利,也可以將標的物轉賣、抵押、質押等。

善意取得是指無處分權人轉讓、質押、抵押標的物給善意第三人時,善意第三人一般可以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抵押權和質押權,實際的所有權人不得請求善意第三人返還原物。近現代各國民法上確立善意取得制度,立法上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護商業交易的安全、穩定、高效,是立法價值觀在財產權利靜態安全和動態流轉保障之間,做出的法律利益衡量和價值判斷,立法選擇了犧牲真正權利人的利益為代價,傾向于保障動態的商業交易安全和交易的穩定性。

善意取得制度的邏輯基礎是物權公示公信原則,物權經公示即具有公信力,即使公示內容與真實權屬狀況不一致,第三人合理信賴公示的賣方而進行的商業交易,就應該受到保護,交易的第三人就是善意的第三人。至于公示的方式,對于動產而言,就是占有,善意第三人在無法知道標的物品真實權屬狀況的情形下,可以相信占有人就是所有權人。

綜上所述,所有權保留與善意取得制度二者在法律價值上存在著固有的沖突。

(三)典型物權與非典型物權的優先性沖突。

所有權保留,是一種新型的、非典型的準擔保物權,依據買賣雙方的約定而設立,因此不具有法定優先受償性;于此相對比的是,質押權、抵押權作為典型的擔保物權,具有法定的優先受償性,因此具有優先于所有權保留的效力。其次,所有權保留中的賣方,也區別于傳統的所有權人,賣方雖保留所有權,但這是附條件的所有權;然而,善意取得制度中的善意第三人,從買方處購得標的物之后,成為了新所有權人,第三人的所有權與賣方相比,具有優先性,可以對抗賣方。

 


三、所有權保留與善意取得制度沖突的常見形式及司法裁判規則

所有權保留與善意取得制度的沖突,常常表現為取得標的物所有權、質押權和抵押權的善意第三人可以對抗賣方,阻卻賣方主張所有權,妨礙賣方取回標的物。

(一)所有權保留與善意取得制度沖突的常見形式

所有權保留與善意取得制度,在司法實踐中的常見沖突形態,有以下幾種:

1.買方占有使用動產標的物之后,基于融資的需要,將動產標的物以動產浮動抵押的方式抵押給第三人,并辦理了抵押登記。由于賣方只是在買賣合同中約定所有權保留,沒有辦理相應的登記,也沒有在買賣發票上背書或批注,也沒有在標的物設定標識標注,所以所有權保留欠缺公示公信力,待賣方主張所有權時,善意第三人往往可以對抗賣方。

2.買方占有標的物之后,無論是基于善意或惡意考慮,將標的物轉讓轉賣給第三人,只要第三人基于合理價格受讓標的物,且買方已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三人,第三人已占有標的物,即成為善意第三人。賣方主張權利時,善意第三人可以對抗。

3.買方基于對標的物未來所有權的期待,將標的物質押給第三人,第三人基于質押權已經實際占有標的物,基于質押權的善意第三人可以阻卻賣方行使取回權。

4.買方將動產標的物抵押給第三人,并將抵押物已經交付給第三人占有,第三人以已經善意取得抵押權為由可以阻止賣方行使取回權利。

(二)善意取得制度與所有權保留沖突的司法裁判規則

筆者檢索了最高人民法院及各級地方法院的案例,總結了各級法院關于善意取得制度與所有權保留沖突的裁判意見,大致有以下這些裁判規則:

1.《物權法》第106條規定了善意取得制度的三個構成要件:(一)受讓人受讓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時善意的;(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動產或者不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受讓人。善意取得,即指受讓人以財產所有權轉移為母的,善意、以合理對價受讓且占有該財產,即使出讓人無轉移所有權的權利,受讓人仍能取得所有權。根據合法相對性原則,賣方與買方買賣合同中的所有權保留條款僅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已經辦理抵押的動產,抵押人將抵押物轉讓給第三人,動產不屬于依照法律規定應當進行登記的動產,第三人沒有查明并審查轉移的抵押物是否存在抵押的義務。

【參見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9)鄂民申1894號民事裁定書】

2.所有權保留并未設立登記公示制度,無權處分標的物買方將標的物辦理動產浮動抵押的,善意的抵押權人無法獲知抵押物的真實權屬情況,只能相信占有抵押物的人為所有權人。抵押物的所有權人認為抵押權人存在惡意,需要提供證據來證明。所有權保留是指在商品買賣交易中,根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財產所有權人轉移財產的占有給買方,但仍保留所有權,待買方付清全部價款后,買方才取得所有權,該財產的所有權才發生轉移的一項制度。抵押權屬于擔保物權,具有追及力,在抵押期間,抵押人將抵押物轉讓給他人,并不影響抵押權的效力。在抵押權存續期間,所有權不能優先于擔保物權。因此,無論抵押物的真正所有權歸屬于誰,所有權人并不能排除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即擔保物權優先于所有權的規則。

【參見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8)粵2071民初19176號判決書】

3.物權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適用條件有四個:其一是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其二是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動產時時善意的;其三是以合理的價格轉讓;其四是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關于“善意”認定標準,主要涉及兩個方面:第一方面是受讓人不知道轉讓人無處分權。受讓人基于轉讓人占有動產標的物,或者是不動產登記權利人,就足以相信轉讓人是有處分權的。也就是受讓人對于轉讓人無處分權的事實確實不知情。第二方面就是受讓人不知道轉讓人無處分權不存在重大過失。判斷某人是否具有過失,主要考慮行為人是否盡到一個在同樣情況下合理人的注意義務;對于重大過失的認定,通常是以行為人欠缺一般人具有的注意義務為判斷標準,換而言之,只要行為人稍加注意即可避免出現認識錯誤或者發生損失,而其沒有盡到一般人最低限度的注意義務時,就應認定存在重大過失。【參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總第65輯,第94頁至第97頁】

4.賣方與買方約定了所有權保留,但未對所有權保留進行恰當合適的公式,未參照動產浮動抵押的方式辦理登記,未在交付給買方的標的物上作出標識標注,也沒有在交付給買方的發票上作出背書或者批注“貨款未付清,所有權保留”。買方將標的物抵押給第三人,第三人無從知道標的抵押物的真實權屬狀況,憑借買方是占有人相信其是所有權人。第三人作為抵押權人已經盡到合理注意義務,不存在重大過失,是善意的第三人。抵押權已經辦理登記,抵押權當然可以對抗賣方的所有權。

【參見廣漢市人民法院(2016)川0681號民初742號判決書】

5.對于善意取得制度中善意的判斷,既要采用客觀標準,以一般人的標準來判斷受讓人主觀上是否有善意,也要考慮交易的各種因素,包括交易的時間、交易的地點、場所、交易當事人之間的關系等。

【參見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8)湘民初52號判決書】

6.善意取得制度中的第三人的善意與否,應當由主張所有權的所有權人來承擔舉證責任。所有權人主張買受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的,應當舉證證明。動產善意取得中的善意,更多地需要考慮是否支付合理價款,善意取得除了達成交易的合意之外,還需要進行動產的實際交付。

【參見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2018)粵0605民初21138號判決書】

7.法律賦予第三人善意取得動產抵押權的原因,在于權利外觀和風險承受的合理分配,確定適用該制度的前提是處分人是否對其處分的標的物享有與其處分行為的權利。就動產而言,第三人的善意表現為第三人對無處分權人占有該動產的信賴,占有的公信力是善意取得制度不可或缺的法理基礎。

【參見嘉興市秀洲區人民法院(2015)嘉秀撤初自第2號判決書】


四、所有權保留與善意取得沖突的解決方案

通過對各級法院關于所有權保留與善意取得沖突的裁判規則的總結研究分析,我們認為針對所有權保留出賣人而言,化解所有權保留與善意取得的沖突,更好地保護所有權,解決方案有以下幾個:

1.保留所有權的出賣人,在起訴買受人并主張所有權,要求取回買賣標的物時,可以選擇先提出一個要求確認所有權、要求取回買賣標的物的先訴。同時提出一個預備之訴,預備之訴的訴訟請求就是,若買賣標的物已被買受人作出轉移轉讓、抵押、質押等處分的,導致買賣標的物被第三人取得的,第三人主張善意取得的,出賣人無法取回標的物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買賣價款及支付違約金。

先訴與預備之訴的訴訟請求可以這樣設計,訴訟請求:第一,請求判令涉訴標的物所有權歸屬于出賣人,出賣人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可取回標的物;第二,若出賣人無法取回涉訴標的物或善意第三人主張權利的,自判決生效之日起,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涉訴標的物的未支付價款并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目前,各級法院和仲裁機構都支持在訴訟立案或仲裁立案時提出預備合并之訴。審理階段也一般都支持預備之訴的起訴和訴訟請求的設計。況且案件在進入審理階段后,出賣人可以選擇變更訴訟請求,撤回先訴,或者撤回預備之訴。

2.出賣人在提起訴訟或仲裁時,可以選擇申請財產保全,保全查封涉訴的標的物。申請財產保全的好處有以下好處:一是可以阻止和預防在案件起訴后,買受人惡意轉讓、質押、抵押涉訴標的物;二是通過申請保全查封,可以查清查明涉訴標的物的現實狀況,比如存放位置、是否還處于買受人占有控制之下、是否存在抵押、質押等權利瑕疵等,以便出賣人未來行使取回權。

3.出賣人與買受人在買賣合同中除了約定所有權保留條款之外,還可以在買賣合同中作出關于買賣標的物浮動抵押的約定。就是參照動產浮動抵押的規定,在出賣人向買受人交付買賣標的物后,因買受人未付清全部價款,買受人將標的物抵押給出賣人,在買賣標的物上設定一項動產抵押,出賣人成為抵押權人。

設立動產抵押的好處有以下幾個:其一,因為所有權保留目前無法辦理公示登記,也沒有專門的登記機關可以辦理權屬登記。參照動產抵押的方式,就可以化解這個問題。其二,買賣標的物設定動產抵押,抵押辦理登記,出賣人成為抵押權人,抵押具有了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和公示公信力。另外,買賣標的物設立抵押,不會影響買受人的占有、使用權利,易于買受人接受。

4.出賣人向買受人交付買賣標的物時,可以在標的物上或者通過軟件系統的方式在標的物上作出標識標注,標識“價款未付清,物品所有權歸屬于出賣人”等類似字樣。從實踐來看,這類標注標識的效力雖然很弱,也尚未得到法院的主流裁判意見的支持,但是這類標識還是有一定價值的,至少預防買受人轉讓標的物或者辦理質押、抵押,善意第三人的注意義務也提高了。

5.出賣人可以在向買受人交付買賣標的物的發票時,在發票作出“價款未付清,物品所有權歸屬于出賣人”等類似標注。目前,商事買賣的發票一般都是增值稅專用發票,無論買受人或者第三人在受讓標的物時,都會關注發票,因為發票可以辦理增值稅抵扣。出賣人發票上標注有以下幾個好處:其一,可以阻止買受人在付清買賣價款前,憑借發票辦理增值稅抵扣;其二,如果買受人將標的物轉讓給第三人,第三人一般會審核發票,看到發票時會發現所有權保留,提高第三人的審查義務,具有一定的預防和阻止買受人轉讓標的物的作用。

綜上所述,所有權保留與善意取得制度存在著固有的沖突,司法實踐中處理二者的沖突,也存在著爭議和困難。從以上的五種解決方案來分析,最有效的方案,還是前面的三種方案。

本站所有相關知識僅供大家參考、學習之用,不作為實際操作的法定依據。如有問題或相關需要,請咨詢正穗財稅。本文來源于互聯網,其版權均歸原作者及網站所有,如無意侵犯您的權利,請與小編聯系,我們將會在第一時間核實,如情況屬實會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
返回上一頁
上一篇:投資類型分幾種(盤點7個常見的投資方式)
下一篇:暫估入賬的會計分錄(固定資產暫估入賬的賬務處理)

最新文章
隨機文章
快速申請辦理
稱呼: *
電話: *

訂單提交后,10分鐘內,我們將安排工作人員和您聯系!

熱點資訊
聯系我們

梅州正穗財稅服務網
聯系:洛先生
熱線:400-600-5982
Q Q:2850214222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村東環路113號正穗大廈三樓C202房

Copyright © 2004-2023 正穗財稅集團 版權所有 粵ICP備08117919號
?
QQ在線咨詢
QQ在線咨詢
客服咨詢
咨詢熱線
400-600-5982
主站蜘蛛池模板: 于都县| 乌鲁木齐市| 阳信县| 凤凰县| 洛阳市| 十堰市| 石林| 博湖县| 兰州市| 湖北省| 古丈县| 宁化县| 长海县| 崇州市| 汉川市| 化隆| 沁阳市| 会东县| 洱源县| 太谷县| 新巴尔虎左旗| 博乐市| 曲松县| 元谋县| 霍邱县| 鄂尔多斯市| 郯城县| 盘锦市| 兴海县| 万山特区| 汕尾市| 泾源县| 松溪县| 泰顺县| 麻城市| 文化| 聊城市| 峨山| 娱乐| 泸西县| 景宁|